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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我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4-08-23

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23〕48号)、《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特制定此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突出考查学生一贯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笔试、面试等遴选推免生的考试。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二、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以院长和书记为组长,副院长和副书记为副组长,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为成员的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统筹领导。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焦 琳 肖朝阳

副组长:叶 菁 薛小虎

成 员:学院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及教学办相关成员

职 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推荐选拔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申请推免学生的推荐资格、综合素质加分和业绩真实性的审核、推免答辩组织、推免公示上报、确定本学院拟推免名单等工作。

(二)推免工作办公室

推免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学办主任,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办公室主任:刘 辰

办公室副主任:熊 燕 熊水明

办公室成员: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辅导员

办公室设立材料草拟小组、政策宣讲小组、学业成绩核算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答辩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监督检查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1.材料草拟小组

成员:刘辰 熊水明 葛荣荣

职责:负责学院推免实施细则的草拟;负责上报材料的草拟;负责公示材料的草拟等。

2.政策宣讲小组

成员:周世华 杨敏侃

职责:宣讲推免政策;推免报名动员;收集学生申请材料;解答学生关于推免工作的各类疑问。

3.学业成绩核算小组

成员:熊燕 张荣海

职责:负责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必修课成绩核算、成绩复核并进行排名,确保真实准确。

4.材料审核小组

成员:皮如兰木·努尔夏提 周世华 杨敏侃

职责:审核申请学生综合素质加分材料,重点审查学生综合素质加分材料的真实性,以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5.答辩工作小组

成员:刘辰 李静

职责:负责答辩专家的联络;答辩现场的布置;答辩材料的打印;答辩全程的录音录像等。

6.专家审核小组

成员: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

职责:对申请学术活动加分(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的推免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现场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项科研成果(论文类、知识产权类)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以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7.监督检查小组

成员:薛小虎 刘辰 熊燕

职责:负责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

(一)学校下达学院指标数为普通计划。学院推荐人数与学校下达名额相同,即推荐比例为1:1。

(二)我院的普通计划名额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本科毕业生人数占全校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分配,医药类专业的权重系数原则上为1.2,非医药类专业的权重系数原则上为0.8,比例计算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针灸推拿学专业属医药类专业,权重系数原则上为1.2;康复治疗学专业属非医药类专业,权重系数原则上为0.8。

学院推荐名额=(分专业预计本科毕业生数*权重系数/∑各专业预计本科毕业生数*权重系数)×学院总计划名额。

特殊学术专长推免不单设计划,与普通推免生一并进行综合测评。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推荐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生、中医5+3、第二学士学位、科技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研究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学业成绩及排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经完成前三年(四年制)或前四年(五年制)的本专业培养计划内必修课程,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含);

(2)本专业培养计划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成绩60分(含)以上。

(二)特殊学术专长推荐条件

学生符合推荐基本条件,但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放宽至40%,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视为有特殊学术专长。

1.申请人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身份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江西中医药大学,核心期刊目录见附件1。

2.作为主力成员(团体项目成员排名须为前三)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的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含)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竞赛目录见附件1。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综合测评办法

各专业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综合排名,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及学生综合排名成绩确定推荐名单。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加分

1.学业成绩:按学生本专业应完成的必修课程的首次考试分数的平均分取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必修课平均分=∑课程首考分数÷课程门数。

2.综合素质加分:包括学科竞赛获奖及科技成果、荣誉表彰类两大类,合计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省级项目合计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具体量化加分标准详见《江西中医药大学推免生综合素质项目加分计算办法》,加分级别认定参照《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外竞赛活动和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22]16号)执行。如学生参加竞赛项目列入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的,参照校发[2022]16号文中的一类竞赛进行加分。

六、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通知

8月23日前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我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通知2025届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

8月24日公布专业排名前40%学生名单,对成绩及排名有疑义及时反馈辅导员复核。

8月25日前通过班会等形式宣讲《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23〕48号)《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24〕98号)《我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推免政策及做报名动员,并提醒学生按照要求准备材料。

(二)学生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

8月26日16:00前,符合推荐基本条件或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特殊条件的学生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稿至辅导员邮箱:

1. 《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5)

2. 《学院申请推免学生综合素质加分审核表》(附件7)

3. 《江西中医药大学综合素质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附件8)

4. 《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报名汇总表》(附件9)

5. 《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拟推荐学生名单》(附件10)

6. 《江西中医药大学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材料的封面及目录》(附件11)

8月27日前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稿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线下交至明志楼2205办公室辅导员处。此外,符合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特殊条件的学生同时还需提交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信,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将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申请学生应在学院规定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则申请无效。

符合推荐基本条件和特殊学术专长推荐条件的学生,若不申请推免,需填写《放弃推免生资格承诺书》(附件6)。

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的材料,对弄虚作假学生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推免资格,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上交材料要求:附件5要求A4纸双面打印2份;提供对应加分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签名,写上日期及本人承诺此证件由本人提供,复印件与原件一致);1张电子成绩单(格式为PDF),文件名格式为:“证件号码-姓名”,如110101199907013456-张三.pdf。

综合素质加分项目严格按学校《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23〕48号)执行;赛事级别认定参照《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外竞赛活动和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22〕16号)执行。

(三)学院初审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推免条件8月30日前对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学生的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加分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有争议的内容,将反馈给学生进行核实或修改。

(四)材料公示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学院予以全院公示,公示期9月1日--9月3日。其中,特推生除公示一般材料外,还将一并公示教授推荐信和有关说明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报名汇总表》(附件9)至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学校复审

教务处组织职能部门集中审核综合素质加分材料。针对有问题的申报材料,学院将进一步审查。

所有综合素质加分涉及的奖项、课题、科研成果、荣誉表彰等加分项,需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真实性证明,该证明应有审核人、审核部门领导签字和该部门公章。

(六)学生答辩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9月5日前组织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学术活动加分(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的推免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现场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项科研成果(论文类、知识产权类)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以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答辩全程将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综合素质加分项目,将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加分依据、加分值)。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七)拟推荐名单公示

学院9月6日在学院官网上公示推免学生分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及拟推荐学生名单。未获学院推荐学生按排名规则候补2人。

具体时间节点与任务安排如下:

(一)宣传、培训阶段(8月25日前)

序号

时间节点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备注

1

8月23日前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我院推免实施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细则》公布前应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定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

8月24日前

学院公布专业排名前40%学生名单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3

8月25日前

学院各专业通过班会等形式宣讲推免政策及报名动员

带班辅导员


(二)报名及资格、材料审核阶段(9月5日前)

序号

时间节点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备注

4

8月26日16:00前

学生报名

带班辅导员

成绩排名前30%且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如自愿放弃需提交《放弃推免生资格承诺书》

5

8月30日前

资格审查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6

9月1日-9月3日

各学院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综合素质加分材料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7

9月2日-3日

组织职能部门集中审核综合素质加分材料

教务处


8

9月5日前

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学生答辩会,并确定综合素质加分。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


(三)推荐阶段(9月21日前)

序号

时间节点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备注

9

9月6日(暂定)

学院公示推免学生分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及拟推荐学生名单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未获学院推荐学生,按照排名规则候补2人

10

9月12日前(暂定)

召开学校推免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学校推免名单并公示

教务处


11

9月21日前

学校在“推免服务系统”上传推荐名单

研究生院


七、 申诉渠道

学生对推免工作过程有异议或举报,可向学院反映。

地点:学校体育馆旁东附楼208办公室,蒋老师

电话:0791-87118303 邮箱:ztxy2023@163.com

八、其他

(一)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二)被免试推荐的学生在确定推荐名单后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后续必修课程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2.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3.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4.经查实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5.申请出国者。

(三)如有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四)《我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由我院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五)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当年教育部文件和学校推免文件为准。

(六)所有上交表格不得更改表格格式。

附件:

1.关于印发《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发〔2023〕48号)

2.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外竞赛活动目录(来源于《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外竞赛活动奖励办法(试行)》)

3.《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来源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4.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外竞赛活动和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22]16号)

5.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6.放弃推免生资格承诺书

7.学院申请推免学生综合素质加分审核表

8.江西中医药大学综合素质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

9.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报名汇总表

10.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拟推荐学生名单

11.江西中医药大学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材料的封面及目录

我院

2024年8月23日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88号

邮编:330004

电话:0791-8711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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